穩壓泵相關規范|最新資料
穩壓泵相關規范 我國現行規范《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(GBJ50045-95)(以下簡稱《高規》)對增壓設施(其中包括穩壓泵)有以下規定:“7.4.8.1 增壓水泵的出水量,對消火栓給水系統不應大于5L/s,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不應大于1L/s。”這個規定是有前提的,條件之一是消防給水系統無氣壓水罐;條件之二是室內消防給水系統的小量滲漏主要在水泵的密封部位。條文的規定并不意味著在任何情況、任何條件、任何時候穩壓泵都按這個流量確定。 《高規》所指的增壓水泵,既指增壓用的增壓泵,也指穩壓用的穩壓泵,規范條文未予區分,而實際上增壓泵和穩壓泵在作用和功能上有所區別,其流量值也不相同。 增壓泵用于噴頭和消火栓已經出流,而消防用水的水壓不足,需增加水壓才能滿足消防用水的水壓要求。其時,增壓泵的流量應保證一個噴頭或一個消火栓的出流量,即不小于1L/s或5L/s。但增壓泵一經啟起,消防主泵隨后也隨之啟動,增壓泵的作用顯得并不十分迫切和必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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